关于开展团支部“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 暨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奇伟发布时间:2022-12-09浏览次数:498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全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团支部“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暨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为成长指引和实践要求,争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生力军。并按照“三会两制一课”规定,结合“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二、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内容: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的报告;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③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查找差距不足

团员要重点对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大学生团员应突出树立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职业观、事业观。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1.一般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基层团(工)委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2.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3.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到会指导;大、中学校学生团支部较多的,应由学校、院系团组织负责人和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4.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①唱团歌;

 ②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③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心得体会,分析思想道德和学习工作方面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④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⑤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⑥重温入团誓词。

5.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

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 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

3. 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要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 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实施要求

(一)分类指导。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应在社会、学校领域各选取1个团支部,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基层团干部现场观摩、视频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专、挂职团干部至少参加1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二)严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三)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四)做好记录。2022年12月19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1.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各学院团委于12月19日前将本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撰写基层组织化学习教育年度总结(含3-5张典型图片)和《团员教育评议学院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学院+专题组织生活会暨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命名发至校团委邮箱:824626660@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校团委。


联系人:杨澜,电话:0552—2566673


附件1: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1: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docx

附件2: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团支部填写)附件2:团员教育评议学院团委汇总表.xls

附件3:团员教育评议学院团委汇总表(学院团委填写)附件3: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xls


共青团蚌埠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蚌埠工商学院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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