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者:李奇伟发布时间:2022-12-13浏览次数:211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实有40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实有5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实有5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召开日期为:2021

1113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完成安徽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测试。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7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7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7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7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7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7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7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7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7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7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7


  1.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0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会计学院学生会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

财务与审计学院

经济与金融学院

国际商务学院

人文与艺术学院

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


二、《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

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发[2019]9号)《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为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主要任务:

(一)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学生会应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四)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是蚌埠工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蚌埠工商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权利。

(二)有权对学生会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四)有权向学生会提交提案,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六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履行《蚌埠工商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第七条的义务。

(二)树立自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做维护校园文明先锋。

(三)刻苦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  组织设置

第七条 学生会组织应坚持精简原则,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

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不设主席、副主席。

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实行轮值担任制度,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和人员规模

(一)校学生会:

1.工作人员总数不超过40人。

2.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3.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部门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

(二)院学生会:

1.工作人员总数不超过30人。

2.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3.院学生会工作部门应与校学生会相对应,每个部门设负责人2人,工作人员不超过5人。

第九条 校学生会与院学生会的工作关系

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校学生会应加强与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四章  遴选条件、程序和产生

第十条 遴选条件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课业。

第十一条 遴选程序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一)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院团委推荐,经院党总支同意,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二)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院团委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三)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院团委同意,由院党总支确定。

第十二条 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一)校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社团。

(二)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三)校、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结果和通过修改的学生会章程应当向大会公告,分别经院党总支和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第五章  治会与评议

第十三条 从严治会

学生会工作人员要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机会。

(一)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二)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

(三)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团委报告。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校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一)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二)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三)建立学生骨干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评议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

第六章  加强党的领导与团的指导

第十五条 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学校党委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第十六条 加强团委具体指导

学生会接受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校团委要及时向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明确一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工作,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草案须经安徽省学联秘书处核准后报学校党委审定,党委审定后交由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校学生会代表大会,学代会闭会期间由校学生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1.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统筹协调学校举办的活动
2.
管理各部门,跟进部门相关事宜
3.
协助学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工作开展
4.
及时准确地像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问题和建议

2

办公室

6

1.促进各部门间的联系,对各种会议材料整合
2.
负责上级来文流转,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
3.
负责校学生会工作例会、学生会工作日常例会

3

宣传部

7

1.为学校各种活动进行海报设计等宣传活动
2.
负责学生会工作、学生会报道和宣传
3.
负责学校学生网路文化建设,服务同学思想成长

4

权益服务部

7

1.维护学生权益,是学生与学校的桥梁
2.
负责收集学生日常意见,广泛听取同学心声,准确把握同学思想动态
3.
负责搭建学生和学校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平台,畅通学校与同学沟通渠道
4.
了解学生诉求,对同学们生活、餐饮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像有关部门反应,促进问题解决

5

素质拓展部

8

1.提高学生素质水平,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
2.
负责组织校园体育赛事,促进竞技交流,培养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和力争上游的体育精神
3.
负责协助学校体测等活动

6

学习实践部

7

1.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
2.
负责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推动校园优良学风建设
3.
负责组织开展学术调研、研究,增强学生探究能力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张国际

共青团员

财务与审计学院

19

3/46

2

束瑾如

中共预备党员

工商管理学院

19

1/42

3

路晨静

中共预备党员

财务与审计学院

19

1/46

4

陶金超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19

1/52

5

王裴珺

中共预备党员

会计学院

19

1/54

6

沈茹曦

共青团员

经济与金融学院

19

2/50

7

叶紫盈

共青团员

财务与审计学院

19

2/47

8

连嘉琳

共青团员

经济与金融学院

19

1/50

9

谢云龙

共青团员

人文与艺术学院

19

6/45

10

余欣然

共青团员

国际商务学院

20

12/48

11

杨心茹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

3/51

12

王辉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

7/41

13

黄依婷

共青团员

财务与审计学院

20

8/48

14

何素楠

共青团员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

1/48

15

端媛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

2/50

16

陆秀如

共青团员

财务与审计学院

20

4/46

17

张义玲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

5/51

18

李小绘

共青团员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

13/44

19

曹焰婷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

15/93

20

孙心悦

共青团员

财务与审计学院

21


21

童娅玲

共青团员

人文与艺术学院

21


22

秦艳

共青团员

人文与艺术学院

21


23

沈子腾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1


24

张强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

21


25

魏梦茹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1


26

叶城杰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1


27

李灿

共青团员

财务与审计学院

21


28

王志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1


29

李伟豪

共青团员

财务与审计学院

21


30

于红琴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1


31

徐淑婷

共青团员

国际商务学院

21


32

孙梦璇

共青团员

人文与艺术学院

21


33

王路豪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1


34

祝玉奇

共青团员

经济与金融学院

21


35

孙成伟

共青团员

经济与金融学院

21


36

杨阳

共青团员

经济与金融学院

21


37

母继东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

21


38

郑建飞

共青团员

经济与金融学院

21


39

白俊

共青团员

经济与金融学院

21


40

杨正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1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确定不少于6名正式候选人。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蚌埠工商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蚌埠工商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蚌埠工商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经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蚌埠工商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成员5名。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20%的规定,设主席团候选人6名,差额1名,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应到会的正式代表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大会,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中划一个“○”;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中划一个“×”;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后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五、每张选票上表示赞成和另选他人的总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为无效票。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当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数高低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 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 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由大会主席团确定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 也可以由大会主席团决定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七、填写选票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八、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由非常务委员候选人中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工作。

九、选举结束,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新当选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本选举办法由蚌埠工商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选举中,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1113

召开地点:图书馆第二学术报告厅

代表数量134

主要议程1.听取并审议蚌埠工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蚌埠工商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

3.审议《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www.bctb.edu.cn/2021/1115/c42a15786/page.htm

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团学组织工作现状,拟定蚌埠工商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134名。

一、选举单位划分、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选举单位以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划分,共7个选举单位,并确定代表分配名额。学代会代表由各学院学生会酝酿提名,经校学生代表代会筹备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校党委和团省委(省学联)批准,本次学代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产生正式代表共134名,约占学校学生总人数1.7%。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为保证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单位在推选代表时应覆盖各个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同时兼顾专业、性别、民族等因素,正式代表中各年级代表均不低于10%。正式代表在10人及以上且有少数民族学生的单位,应至少包含少数民族代表1人。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全校学生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 按照有利于青年学生了解、参与学生事务和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二、代表资格和条件

(一)代表资格

1.蚌埠工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其中,正在接受留校察看处分者除外。

2.在学生会中担任职务的教职工。

(二)代表条件

学代会代表除具有代表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员,衷心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及学生管理规定,关注和支持学生会改革,关注学校事业发展;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在学校事业发展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在青年学生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信任,具有较强的沟通议事能力,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准确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需求,能够履行代表的职责。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

为保证学代会代表的相对稳定,代表候选人为学生组织负责人应考虑在学代会召开之前不作职务调整。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组织班级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二)组织考察。各选举单位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主要考察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并形成考察材料,上报各学院学生会和学院团委。

(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召开全院班委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会议,在班级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条件,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120%的要求,研究确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含差额数)。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花名册》,经本单位党组织批准并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在坚持代表先进性的同时,应注意代表的广泛性。

(四)代表选举。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在代表选举工作中要以适当的方式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五)上报正式代表。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报送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的《关于出席蚌埠工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及《蚌埠工商学院第一次学代会代表登记表》、《各选举单位出席校第一次学代会代表汇总表》,经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后确认为学代会正式代表。同时,报送《各选举单位出席校第一次学代会列席代表汇总表》。最终由校学生会负责统计《蚌埠工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出席名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各级团学组织要组织青年学生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广大青年学生对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学代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全面总结我校学生会工作,落实上级关于学生会改革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今后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希望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按规定时间节点要求,如期完成代表选举各项工作任务。

(三)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全体青年学生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对照代表的条件,真正把优秀的青年学生推荐出来,充分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代表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和正式代表的选举,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尊重青年民主权利,遵守团内民主程序,动员指导基层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推荐工作。各学院学代会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按照共青 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 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和纪律作风五个方面进行,集中考评分为查看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四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任期届满前后两周进行。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五条  其中日常考评分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 作成效和纪律作风五个部分日常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60%

( )政治态度方面: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10 )

2.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5)

4.每年期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90%及以上。(5)

()道德品行方面:

1.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 )

2.在志愿汇APP上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   (10)

( )学习情况方面:

1.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排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专业必修课无挂科补考记录。    (10)

2.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等赛事,为学校赢得荣誉。(5)

( )工作成效方面:

1.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 身心健康、社会融人、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15)

2.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

()纪律作风方面: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 作要求,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按时参加学生会例会,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10)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六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40%

( )总结材料。 全面规范,支撑有力,能够很好的支撑学校本 年度重点推进的工作项目,简单明了、特色鲜明、成效突出、图文并茂。(20)

()述职汇报。 内容准确充实,汇报流畅。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突出重点、成效显著,不宽泛、不浮夸。(80)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各学院()学生会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 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八条  本方案由蚌埠工商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

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黄颖

书记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高宇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ahsxl@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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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工商学院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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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2-2566673